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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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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8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了公司董事王荣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荣安先生因健康及年龄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王荣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接受王荣安先生的辞职报告,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王荣安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提名新任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对王荣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08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的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477,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9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名,其中1名股东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的153,000,000股回避表决;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477,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999%。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名,为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14,094,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9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出席会议(包括现场和网络)的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70,477,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14,09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交易对方王荣安先生为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故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方,其所持有的153,000,000股回避表决。

 (二)出席会议(包括现场和网络)的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投票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70,477,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票14,094,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次交易对方王荣安先生为公司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故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为本议案关联方,其所持有的153,000,000股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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