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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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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0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5年6月29日收到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4】顺庆民初字第4892号民事裁定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北京中融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详细情况见2013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072号公告。

 三、判决情况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中融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中融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审判”。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北京中融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4】顺庆民初字第4892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1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抄送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781号)。

 通知书主要内容为: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材料,争取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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