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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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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公司经审计后的2014年度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1,139.166万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5%。同时,本次注销实施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期权数量已全部注销。

 汪萍、龚睿两名董事属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15-039号《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公司选举陈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斌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斌先生简历

 陈斌,汉族,1967年8月出生。1989年毕业于南华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士学位;1991年取得重庆大学管理工程学院第二学士学位。

 陈斌先生于1998年任TCL集团天时网络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任Webex网讯集团中国投资总经理;2007年任赛伯乐中国投资基金资深合伙人;2008年任浙江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兼创始合伙人,擅长商业模式创新设计、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市场资源整合和企业竞争策略分析;被国家中组部特邀为“国家千人计划”评审专家,担任浙江省股权投资协会执行会长、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行业协会副会长、荣获“浙江省金融十大领军人物”;荣获“2011年中国新锐投资人50强”、“浙江省十大金融领军人物”等称号。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8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6月2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29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公司经审计后的2014年度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注销股权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1,139.166万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5%。同时,本次注销实施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期权数量已全部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 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现将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核无异议后,由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2012年3月16日,公司进行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2012年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03.61万份调整为5,207.22万份,行权价格由9.17元调整为4.56元。

 3、2013年3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宋都股份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来的53人调整为33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327.2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根据2013年3月20日刊登的《宋都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3年3月27日刊登的《宋都股份董事会关于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关安排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已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共计746.888万份股票期权统一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4月1日。

 5、2013年11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行权价格的议案》,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56元调整为4.52元。

 6、2013年11月7日,公司已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共计984万份股票期权统一行权,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

 7、2014年6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激励对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52元调整为4.49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原来的33人调整为26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4,327.22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内容均同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 [2015]375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93.55万元,较之201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未达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行权条件:“以2011年为基准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公司将注销原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份额计1,139.166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合计注销已授予的股票期权1,139.166万份,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139.16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85%。同时,本次注销实施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期权数量已全部注销。

 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业务骨干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业务骨干将继续勤勉尽责,做好公司的管理与运营,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0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签订相互担保协议,协议有效期内公司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宋都控股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担保主体包含双方的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日、201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 近日,宋都控股与公司签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协议》, 宋都控股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人:

 甲方: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乙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保证范围:甲方为乙方所发行的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限:本次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次债券到期日后两年止。

 (二)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为宋都控股履行主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其利息等。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限: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截止本公告日,依据公司与宋都控股相互担保协议,宋都控股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公司共计为宋都控股提供担保总额为48,500万元。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664,330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6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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