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6年8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6]181号文核准募集。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核准文件名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81号

 本基金募集核准日期:2006年8月30日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6年11月16日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5月1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5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固定收益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20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代任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代任督察长及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可彦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期间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1月期间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于 2013 年 8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22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华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6年11月16日至2013年11月4日。

 黄颖女士: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至2014年4月25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 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695.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3%;净利润1,309.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7%。营业收入2,87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0%;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59%,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8.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20.96%。成本收入比24.17%,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89%和11.21%,同业领先。

 截至2014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3,997.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1,906.01亿元,增长6.99%;负债总额152,527.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9,569.56亿元,增长6.00%。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326.89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0.35万户,增长6.64%;个人客户近3亿户,较上年末增加921万户,增长3.17%;网上银行客户1.67亿户,较上年末增长9.23%,手机银行客户数1.31亿户,增长12.56%。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14,707个,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自助设备72,128台,较上年末增加3,115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上升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较上年上升1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4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4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8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3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4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56)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6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4)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9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8)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1)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102)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6)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0)中航证券有限任公司

 ■

 11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5)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1)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2)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23)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6)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8)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30)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1)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132)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通过选择富裕主题行业,并投资其中的优势企业,把握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升级蕴含的投资机会,同时严格风险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可持续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为主动式的股票型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居民收入增长和分布状况、行业状况及资本市场的考察,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对各类资产采取主动、适度配置,在重点投资于富裕主题行业中优势企业的前提下实现大类资产配置,以求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中实现风险-收益的最佳匹配。

 2.行业配置

 本基金将通过对居民收入增长和分布状况、消费升级趋势,以及富裕主题行业所涵盖的各大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产业环境、政策环境和竞争状况进行分析和预测,确定消费升级、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富裕主题行业及其各细分行业的潜在影响,得出各大行业及细分行业投资评级并确定基金股票资产在各行业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通过定性和定量指标评估,以富裕主题行业中的各大行业及其细分行业为研究对象,从消费驱动力、行业成长性及行业景气度三个方面对行业进行投资评级。

 (1)消费驱动力是指居民收入增长、收入分配结构的改善和消费升级等因素对消费、服务类产品/服务的消费增量水平,及其对相关行业成长的持续推动力。本基金管理人利用自身投资研究经验,引入定性和定量评估指标对消费驱动力进行动态评估。其中,引入的指标包括:人口年龄/地域分布、居民收入水平和增长率、财富的人口/年龄分布、消费弹性、宏观政策等。

 (2)行业成长的动力主要来源于消费增长和升级的拉动,但潜在的消费意愿和能力可否转化为现实的行业成长,关键要看行业/产品生命周期、行业竞争格局、社会文化/政策导向等因素是否及在多大程度上有利于实现这种转化。本基金将通过上述因素的分析和评估,确定富裕主题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成长性评级。

 (3)本基金通过分析研究各细分行业资产收益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货及应收款周转率、产品或服务价格指数等变量的时间序列来评估行业的当前景气度。

 (二)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企业的成长性分析来选择股票,具体分如下三步进行:

 第一步,调用基础股票库,实施股票初选。

 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集中研讨、委托课题、实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研究机构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的流动性和估值指标对A股所有股票进行筛选,经过风险管理组审核无异议后建立和维护股票基础库。

 在基础股票库的范围内,本基金将选择其中属于富裕主题行业的股票,以其为基础建立基金初级股票库,成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基本范围。

 第二步,企业成长性评估,精选个股。

 本基金将根据居民消费偏好和升级趋势、企业的产品生命周期、创新能力、市场地位、品牌优势以及管理能力等影响企业成长性的因素,分析初级股票库内企业可持续成长的能力。

 本基金在投资中将主要选择以下三类企业:

 i.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良好的产品创新能力和准确的市场地位,能积极、适时把握居民消费偏好和升级趋势的企业;

 ii.具有良好的市场地位、品牌溢价和差异化优势,能够锁定相对于竞争对手更高的利润率的企业;

 iii.具有清晰明确的发展策略,管理层具备强有力的执行能力,作为行业的整合者出现,能够获取超额利润。

 第三步,结合行业评估和配置,建立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将结合行业评估结果,并根据股票市场运行情况对入选股票进行动态调整,据以作出买入、增持、保有、减持或剔除的决策,建立和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调整、收益率曲线配置和类属配置等策略,发现、利用市场失衡实现组合增值。

 1.根据利率预期调整久期

 久期调整是根据对基准利率水平的预测,增加或减小债券投资组合久期的策略。在预期基准利率下降时,适当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并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在预期基准利率上升时,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和研究利率走势和收益率期限结构,为积极债券投资提供基础。利率的变化与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密切相关,研究利率走势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现实可行性。这是债券投资组合的战略配置基础。

 2.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预期确定组合策略

 收益率曲线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进一步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可能的变化形态,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

 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本基金将采用两端策略。梯形策略则是把组合平均分配在收益率曲线不同的点上,一般在预测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3.根据收益率和流动性等因素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包括各市场债券及各债券种类间的配置。根据各市场、各券种的相对投资价值、流动性及信用风险,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借以取得较高总回报。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权证投资机会。

 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深入研究行权价格、标的价格和权证价格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利用非完全有效市场中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运用期权、期货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价格走势,并结合基金自身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定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0%。

 由于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一般情况下股票投资比例大约为80%,本基金采用业界较为公认、市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300指数和中国债券总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权重分别为80%和20%。

 若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基金因以上原因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于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的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中载明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上述第(3)到(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

 自2013年1月25日起,本基金在直销业务中对于养老金客户的前端收费模式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

 自2013年1月25日起,本基金在直销业务中对于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对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具体如下表所示:

 ■

 注:1年指365天。

 (3)转换费

 基金转换时所需要的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所确定的转换费用构成。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入基金时,原则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确定的转换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费用。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基金间设置固定的转换费率。

 不同转换方向的转换费率设置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为准。

 (4)其他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青岛银行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参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青岛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业务以及柜台、网上银行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

 三、活动时间

 自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青岛银行及本公司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青岛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模式)申购(不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活动期间,通过青岛银行柜台、网上银行办理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享有8折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标准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标准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标准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标准费率执行。

 本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青岛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青岛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停复牌的

 公告

 因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6月29日为基准日对银华转债份额(代码为:“161826”,场内简称为“中证转债”)、转债A级份额(代码为:“150143”,简称为“转债A级”)及转债B级份额(代码为:“150144”,简称为“转债B级”)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额于2015年6月30日暂停交易,并将于2015年7月1日10:30之后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7月1日转债A级、转债B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6月30日的转债A级、转债B级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7月1日当日转债A级份额和转债B级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