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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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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8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8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本议案中的担保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15,750,384.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82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并由三方进行互保,期限1年。

 (2)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茂硕电子、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并由三方进行互保,期限1年。

 (3)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不超过50000万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集团授信成员企业包括:茂硕电源、茂硕电子、惠州茂硕、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茂硕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气”)、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授信额度由茂硕电源提供相应的担保,期限1年。

 (4)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茂硕电子、茂硕电气共同使用,子公司授信额度由茂硕电源提供相应的担保,期限1年。

 (5)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茂硕电子共同使用,其中茂硕电子授信额度由茂硕电源提供担保,期限1年。

 (6)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

 (7)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惠州茂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8)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9)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惠州茂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1年。

 (10)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茂硕电子、惠州茂硕、茂硕电气共同使用,子公司授信额度由茂硕电源提供相应的担保,期限1年。

 茂硕电源控股的其他关联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额度纳入集团授信统一管理,由茂硕电源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授信方案、子公司授信额度以及担保事宜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对子公司的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106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440301104382336

 法定代表人:刘义

 经营范围:开关电源、变压器、电感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茂硕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茂硕电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比例。

 2、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1322000030783

 成立日期:2009 年10 月4 日

 地址: 博罗县罗阳镇鸿达(国际)工业制造城

 法定代表人:顾永徳

 注册资本:11111.1111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大功率LED 路灯电源、隧道灯电源、汽车充电器、光伏并网逆变器、开关电源、变压器、电子元器件、五金塑胶配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限制的项目除外)。

 惠州茂硕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惠州茂硕是茂硕电源的控股子公司,茂硕电源拥有其89.64%的股权,茂硕电源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研究院”)拥有其0.36%的股权,茂硕电源直接和间接持有其90%股权比例。

 3、深圳茂硕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0301109432120

 成立日期:2014年5月26日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1061号1栋厂房一楼A区一七楼A区

 法定代表人:袁源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及充电柜、有线及无线充电机、智能电力电子变换装置、智能监控与网络管理及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及其周边设备、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及充电柜、有线及无线充电机、智能电力电子变换装置、智能监控与网络管理及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的生产。

 茂硕电气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茂硕电气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茂硕电源直接和间接持有其71%股权比例。

 4、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40301105804566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04日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与深南大道立交西北部南山区市政管理所大楼12楼

 法定代表人:秦传君

 注册资本:2282.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工业控制设备、工业自动化软件、太阳能光伏逆变器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电力器材的销售,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太阳能发电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系统的设计、开发、采购、施工、监理以及工程项目总承包。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并网光伏逆变器、离并网一体光伏逆变器、光伏水泵逆变器、优化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茂硕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茂硕新能源是公司的下属控股公司,公司间接拥有其91.2377%股权比例。

 5、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430626000010328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2日

 地址:湖南平江工业园区伍市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方笑求

 注册资本:3085.1885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1月04日止):电子产品及线路板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

 湖南方正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

 湖南方正达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其56.24%股权比例。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为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授信合同及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银行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流转效率。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亿元的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上述担保金额均系公司与其子公司共同使用银行授信额度而为子公司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5.83%,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截至披露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5,083.59万元,即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083.59万元,占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1%。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8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28万股。公司本次共发行2,428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5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43万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共募集44,918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费、上市初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499.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第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运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驱动生产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7,317.00万元;扣除上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外,公司此次超额募集资金净额部分为14,101.55万元。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1、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和2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3年4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及2013年4月26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银行”)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于2013年5月6日与江南银行签订了《“悦富”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江南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截至2014年5月7日,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兑付到账,符合预期收益。

 4、2014年5月16日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53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河南茂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茂鑫”)。

 2014年12月26日于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茂鑫股权转让的议案》,因公司投资战略调整,决定将茂硕电源所持河南茂鑫的51%股权(实缴出资额为0元)以1元转让给河南省鑫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鑫阳”),同时茂硕电源收回前期对河南茂鑫的所有投资款153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南茂鑫股权。2014年11月30日,公司已收回所有投资款1530.68万元(本金1530万元及活期利息)。

 5、2014年5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约4112.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6月26日,公司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为15,750,384.26元(最终数据因期间利息浮动而存在差异,下同)。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15,750,384.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因期间利息浮动而产生差异)。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15,750,384.26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公司承诺

 1、公司确认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15,750,384.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我们经审查认为,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约15,750,384.2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按照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且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以超募资金约15,750,384.2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十二个月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保荐机构对茂硕电源本次以超募资金15,750,384.26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5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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