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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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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1 证券简称:欧浦钢网 公告编号:2015-047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3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1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30,022,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6日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份于2015年7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330,022,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39元。

 2、公司上市时,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纳海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英联投资有限公司、聂织锦、雷有为、林秋明、万林秋、纪彤、余玩丽、黄志强、黄锐焯、田伟炽、陈焕枝、陈燕枝、吴毅樑承诺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即18.29元)(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其中,陈焕枝已依据相关承诺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减持完毕,其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已履行完毕。

 调整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8.23元。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委会第二工业区乐成路7号地

 2、咨询联系人:张生午、梁伦商

 3、咨询电话:0757-28977053

 4、传真:0757-28977053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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