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6月2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益丰药房(股票代码:603939)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刘玉生任职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

 注: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进行了修改,本次修改删去了原第十七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核。”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更事项,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