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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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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15-017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7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实施时间距离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5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O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27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028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4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太原市西矿街318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秘支亚毅先生

 咨询电话:0351-6217296

 传真电话:0351-612743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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