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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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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值税政策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06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值税政策

 变化对公司影响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增值税优惠目录,对于废旧电池、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线路板、废塑料等循环再造的金属及其化合物和塑料制品等,将享受30%以上的增值税退税优惠。本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出台,是国家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结构性减税,势必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往资源化方向转型,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

 公司在再生资源领域构建了废旧电池与钴镍钨稀有金属废物循环利用、报废电子电器循环利用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等核心循环产业群,循环再造钴、镍、铜、钨、金、银、钯、铑、锗等金属以及新能源材料、塑木型材等多种再制造产品,符合本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充分说明公司一直坚守通过技术实现废物深度循环再生业务的正确性。本次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公司2015年以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持续跟进、测算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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