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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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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公告编号:2015-029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现场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1号中国联通大厦A20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常小兵先生因另有重要会议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推举公司董事李福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长常小兵先生、董事兼总裁陆益民先生、董事张钧安先生均因有重要会议不能参会。独立董事刘彩先生、独立董事夏大慰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参会,独立董事赵纯均先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李建国女士、监事蔡全根先生因有重要会议不能参会;

 3.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李超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选举姜正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刚律师、李毅律师

 (二)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50 证券简称:中国联通 编号:临时2015-03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信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监事出席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姜正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所有成员一致选举姜正新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5年6月26日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3 反对:0 弃权:0)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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