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4 年12月31日总股本472,235,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77,788,158股。转增方案已于2015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472,235,198股增加至850,023,35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72,235,198元变更至人民币850,023,356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59号)核准,公司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56,864股。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完成相关发行,股份总数增至927,380,22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0,023,356元变更至人民币927,380,220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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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