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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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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2015-034

 债券简称:11星湖债 债券代码:122081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5月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接触、沟通的标的公司均主要从事生物医药行业。公司继续加快对标的资产的尽调、审计和评估,并进一步就交易细节进行谈判。鉴于本次重组的工作量较大,且重组方案所涉及的具体细节仍需各相关方进行协商、论证并最终确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66 证券简称:星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工农北路67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莫仕文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宋晓明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王晓华先生因在国外未能出席会议、徐勇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张磊女士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银行贷款和资产抵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制订《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学琛、杨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星湖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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