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5年5月8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2015年6月17日公司以总股本21,967.70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1,967.7028万股增至37,345.0947万股。
根据公司2015年6月24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P=P0 /(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本数;P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调整为(22.62-0.15)/(1+0.7)=13.22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总金额为60,010,860.00元,根据调整后的认购价格13.22元/股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数量调整为4,539,399股。
根据以上调整,对《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文件中涉及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附件:《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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