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吉林昊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林昊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融集团”)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交易标的为本公司股份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披露的临2014-048《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因公司于2014年7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92,602,378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2,602,374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增加股本792,602,374股,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811,121,542股变更为1,603,723,916股。截止2015年6月4日,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3.58%减至1.81%。
近日,本公司收到昊融集团的通知,昊融集团完成上述股票购回。昊融集团本次购回股票2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1%;本次购回完成后,昊融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91,838,7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43%。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