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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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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5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2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人,董事容敏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赵建青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禤达燕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顾斌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447.96万元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同意公司对天津项目进行如下调整:项目原计划投资额为4,929万元,追加投资2,447.96万元,追加后投资总额调整为7,376.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390.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86万元);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产能由5000t/a调整为7000t/a,新型绿色表面活性材料项目产能为14000t/a;项目建设期调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富邦华一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从授信申请获银行批准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1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日期由2015年5月31日延期至2015年7月31日,项目实施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110ZA2969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5-064),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5)第110ZA2969号】;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60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2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贺云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监事李兴华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会议由监事李兴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447.96万元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同意公司对天津项目进行如下调整:项目原计划投资额为4,929万元,追加投资2,447.96万元,追加后投资总额调整为7,376.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390.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86万元);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产能由5000t/a调整为7000t/a,新型绿色表面活性材料项目产能为14000t/a;项目投资期调整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1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本次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期延长,未改变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建设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61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447.96万元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追加后投资总额调整为7,376.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390.9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986万元)。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天津项目原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天津项目的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在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地,并设立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天赐”),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400万元,出资比例90%,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出资比例10%。

 同意由天津天赐组织实施14000t/a新型绿色表面活性材料项目和5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4929万元,其中建设资金39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86万元。

 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建设期总计38个月。其中,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为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一期正式施工期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二期正式施工期预计为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

 二、天津项目已完成投资情况

 1、天津天赐设立情况

 公司:天津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11000132956

 住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源道以南盛达五支路以西W15-8

 法定代表人:徐金富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7日

 经营范围:制造、研发、批发、零售新型表面活性材料、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添加剂(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外出)。

 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

 注: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土地购买情况

 经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天津天赐参加了“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高端金属制品工业区盛达五支路以西”的编号为“津西青(挂)G2014-34号”宗地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于2015年2月16日成功竞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3、14000t/a新型绿色表面活性材料项目和5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计划投资进度:

 ■

 项目实际投资进度:项目于2014年10月1日启动投资建设,目前已完成主要厂房的主体建设,预计2015年9月中旬完成设备安装,2015年9月30日达到试生产状态。

 三、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

 1、追加投资的主要原因

 (1)工程内容增加导致的投资额增加。为满足项目的实际建设需求,相对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增加了建筑面积,新增工厂公用辅助设施、部分生产厂房及机器设备,上述工程内容的增加导致了总投资额相应增加。

 (2)安全、环保投资费用增加导致的投资额增加。为满足项目建设的安全、环保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公司提高了项目对安全、环保设施及安评环评的要求,增加了安全、环保投资费用。

 (3)项目建设成本增加导致的投资额增加。本项目自2013年开始筹划,从立项、编制、审批到实施已经过去了近2年的时间,在这期间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劳动力成本、建筑材料价格等上升较快,工程造价不断攀升,从而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追加投资的项目内容

 单位:万元

 ■

 项目原计划投资额为4,929万元,追加投资2,447.96万元,追加后投资总额为7,376.9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6,390.96万元,铺底流动为986万元)。

 3、追加投资的项目调整情况

 (1)项目投资额调整

 项目原计划投资额为4,929万元,追加投资2,447.96万元,追加后投资总额为7,376.96万元。

 (2)项目产能调整

 ■

 (3)项目投资期调整

 项目原计划分两期投资,一期建设期为2014年4月至2014年12月,二期建设期为从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现项目投资调整为一次性完成投资,建设期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

 4、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追加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主要是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完成了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和新型绿色表面活性材料的华北市场供应链的战略布局,能够有效地解决公司拓展华北市场在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和客户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同时,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能新增7000吨/年,可以及时有效地满足动力电池电解液市场增长形成的未来产能的需求;绿色表面活性材料新增产能14000吨/年,可以释放公司黄埔生产基地的产能,以满足华南和亚洲市场的增长需求,以及为向国内采油行业扩展市场准备供应能力。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的风险主要体现在:

 (1)投资预算控制不力导致实际投资额超出预算

 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预算,按照项目进程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实施按质按时推进并完成。

 (2)管理运营能力不足导致工期延后、成本上升、品质不达标、销售目标无法达成的风险

 天津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阶段,项目建设过程及投产后在人才、技术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充实高素质人才以适应项目建设过程及未来的各种环境变化。

 (3)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需要为此追加环保投入,生产经营成本会相应提高,而收益水平会相应减少。同时,公司部分化工原材料固有的易燃、易爆属性,公司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非常重视环保及安全生产的要求,将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和生产设备及科学的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检查等方式,规避和预防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的发生。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6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5年度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额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6日、2015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5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二、公司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截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一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已向相关银行申请且尚处于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5亿元。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三、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凯欣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欣”)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正常业务开展需求,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富邦华一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轻纺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的综合授信,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凯欣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综合授信有效期均为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徐金富先生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授信有关协议、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时间、金额和用途等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为2亿元(含本次),在201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6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2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时间由2015年5月31日调整至2015年7月31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10.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6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161.3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236,3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4,797,575.05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02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

 二、本次延期的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预定投产时间

 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该募投项目原计划投产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经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1000吨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该募投项目投产期延长至2015年5月31日。

 三、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时间的变更及原因

 2015年5月26日,九江天赐发生了一次起火安全事故,起火事故车间系离子电池电解质溶剂回收车间,为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工艺上游,导致该募投项目不能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5月31日投产。

 现公司根据起火事故处理的情况,结合发生事故车间修复的工程进度安排,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周期等情况进行综合的评估及判断,预计发生事故车间恢复生产能力的时间为自起火事故发生起两个月左右,据此,公司预计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投产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此外,该募投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期延期,主要是由于突发起火事故引起的,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事故发生后,公司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目前各项修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该募投项目投产延期期间,公司所需的部分电解质材料将通过外购方式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期延期并未导致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期延长,并未导致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投产期延长,未改变项目的实施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建设期。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由突发起火事故引起的,具有一定不可预见性,保荐机构对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的建设期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次延长1,000t/a锂离子电池电解质材料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6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2015年7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金富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天津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同时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议案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 8:30~12: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 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9

 2、投票简称:天赐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目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对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见下表:

 ■

 (4)本次股东大会有2项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15:00至2015年7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2项议案,若公司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禤达燕 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联系传真:020-66608668

 联系邮箱:IR@tinci.com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

 表格填写说明:

 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赞成”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卡账号: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年 月 日

 附件2: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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