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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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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证券代码:000519 公告编号:2015-34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实施时间距离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8,017,2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38,017,25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33,224,158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33,224,158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8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3、电话:0377-83880277,83880276

 4、传真:0377-8388288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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