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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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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5-06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收到贵所关于2014年年报的问询函,现针对问询函提及内容逐一回复如下:

 一、报告期内产品销售情况。年报全文第12页‘成本’一表中说明化工产品销售量小于生产量,而报告期末库存量大幅下降。 与此同时,你公司化工产品在销售量及生产量仅小幅上升的情况下原材料成本出现大幅上升(86.94%)。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化工产品的营业情况,说明导致上述变化的具体原因。

 回复:公司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公司2014年收购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14年由于天然气供应情况好,甲醇及二甲醚产品销量较2013年增加一倍,同时由于化工产品天然气涨价因素的影响,导致原料成本大幅上涨(具体见下表);

 2、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调整生产模式,2014年对产品销售结构进行调整,调增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调减1,4丁二醇的的生产与销售,故对比2013年产品生产及销量变化不大(具体见下表);

 3、对于化工产品销售量小于生产量,而库存量大幅下降的问题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销售量与生产量方向填写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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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年报全文第66页‘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栏说明公司年报期内余额增加64.56%,而亏损比去年同期扩大。请公司结合对可预计的未来的经营情况,说明相关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且无需计提的具体原因。

 回复: 报期内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64.56%,主要系201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各公司暂时性差异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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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公司期末暂时性差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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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续1 各公司期末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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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续2 各公司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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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相关说明

 ①泸天化母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3,660.82万元,较期初余额3,234.32万元增加13.19%,增加的主要项目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但尿素价格低迷导致暂时性亏损。期末公司根据未来盈利预测,预计5年内能够弥补的亏损金额,相应对5年内能够弥补的亏损金额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弥补的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暂时性差异相关资产处置时间及实际发生损失金额不确定,视为能够全额转回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九禾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856.50万元,较期初余额683.33万元增加25.34%,增加的主要项目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期末公司下属亏损的子公司根据未来盈利预测,预计5年内能够弥补的亏损金额,相应对未来5年内能够弥补的亏损金额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不能弥补的亏损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暂时性差异相关资产处置时间及实际发生损失金额不确定,视为能够全额转回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 天华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769.30万元,较期初余额2,034.72万元减少62.19%。系天华母公司对暂时性差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公司母公司生产成本和融资成本较高,连续多年亏损。根据未来盈利预测,预计5年内均不能够弥补已发生的亏损,故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暂时性差异由于未来盈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故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天华股份子公司富邦公司及天润公司系盈利公司,预计相关所得税资产能够转回,对暂时性差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④绿源醇

 公司生产成本和融资成本较高,产品价格低迷,连续多年亏损。根据未来盈利预测,预计5年内均不能够弥补已发生的亏损,故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暂时性差异由于未来盈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未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

 ⑤宁夏捷美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8,579.93万元,较期初余额2,473.95万元增加246.81%。增加的项目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影响。

 公司项目工程处于正常在建和试生产期间,暂时性差异系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资产处置时间及实际发生损失金额不确定,视为能够全额转回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

 3、单项计提应收账款情况。报告全文第111页‘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一表中显示,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余额约为3490.92万元,并已作出24.39%坏账准备。在该公司报告期内停止运营的情况下,此数额比去年同期增长44.04%,且2013年未作出任何减值准备。请你公司结合该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说明产生上述现象的具体原因。

 回复:四川锦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华公司”)系天华股份联营企业,天华股份持股49%;天华股份向锦华公司提供尿液作为原材料,双方形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初应收锦华公司款项24,253,774.83元,期末应收锦华公司款项34,909,272.66元,增加10,655,497.83元系2014年1-6月销售商品给锦华公司所致。

 锦华公司2013年属于正常经营期,全年无非正常停工情况,实现销售收入1.3亿元,年末净资产5,340.22万元,截止2013年年报批准日,锦华公司仍处于正常生产经营阶段,故公司判断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存在风险,未计提坏账准备。锦华公司自2014年7月开始停产,截止2014年12月31日净资产-6,331.61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截止2014年年报批准日仍然未恢复生产,故本公司判断应收账款收回存在风险。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天华股份进行资产评估,为评估天华股份持有锦华公司49%的股权投资价值,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锦华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鉴于此,本公司根据锦华公司最终的资产评估数据,按资产价值扣除税款、职工薪酬等的分配顺序后,按债务比例分摊,确认可收回锦华公司应收账款的金额,据此计算应计提坏账准备8,515,984.40元。

 4、应收账款报告金额前后出入情况。年报全文第112页‘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一表中显示, 四川锦华化工责任有限公司计提坏账3160.11万元,与111页前述数字出现较大出入。请说明产生此差距的具体原因。

 回复:年报全文第112页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一表中显示, 四川锦华化工责任有限公司计提坏账3,160.11万元,系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录入数据时笔误形成,计提坏账应为8,515,984.40元,即851.60万元。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年报第121页说明母公司,天华股份及绿源醇房产的产权证书因资金紧张原因尚未办理。请你公司结合相关进展,说明相关产权证书未办妥对于公司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回复:公司反映的未办理产权证的房产均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由公司自己修建,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且公司将在资金压力逐步缓解是办理该部分房产产权证。

 6、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年报全文第142页‘资产减值损失’一表中显示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高达5.07亿元,比上一报告期同比增长333.95%。其中,根据年报第122页‘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第125页‘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第126页‘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工程物资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出现多项单项金额重大的资产减值。请你公司结合相关资产减值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上市规则,说明相关减值情况未及时披露的具体原因。

 回复:

 (1)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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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权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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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单项计提系天华股份应收锦华公司款项按可收回性分析,计提坏账准备8,515,984.40元,详见【回复】4。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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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计提系绿源醇公司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华衡评报〔2014〕32号)评估报告计提原材料——备品备件跌价准备2,224,565.28元;

 注2:本期计提系根据自制半成品资产负债表日对外销售价确认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556,958.29元;

 注3:本期计提系根据库存商品资产负债表日对外销售价确认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40,402.05元。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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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对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公司投资,因该公司长期经营亏损,本期按对该公司投资余额高于享有其所有者权益份额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012,329.87元;

 注2: 对满廷芳酒楼投资,因其原经营责任人跑路,预计投资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减值准备50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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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计提系老尿素系统生产线不能对接煤气化的前端装置,按5%预计净残值计提减值准备2,065,669.70元;

 注2:本期计提系重庆市江津区九禾化肥有限责任公司租用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及构筑物以及安装的部分设备,因土地租赁期已到,公司不再续租与生产经营,对拟处置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68,064.43元;

 注3:本期计提系根据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数据预计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计提减值准备88,820,351.28元;

 注4:本期计提系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川华衡评报〔2014〕32号”评估报告以及公司清理情况,对不能对接甲醇装置45万吨/年合成气利用技改项目的前端装置以及部分其他装置计提的减值准备65,334,380.73元。

 (6)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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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4年11月6日,泸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关于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原项目规划用地有关情况的函》,煤气化等三块未开发的土地不再供应给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垫支的征收费用,待市财政核算后与公司结算。2014年12月8日,公司办公会讨论通过不再开发上述三块土地,同意政府关于收回三块土地的决定,2014年12月10日办公会议通知下发致各相关部门。据此公司对已发生的土地开发成本可收回性进行判断:预付土地款本金14,355.20万元有相关支付款凭据,且近两年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函均得到财政局回函确认,故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大,不计提减值准备。上述三块土地发生的前期费用71,313,130.44元,政府给予补偿的金额与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很可能发生损失,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1,313,130.44元。

 注2:本期已决定该项目终止,征用土地政府拟收回,基于今后政府收回土地的补偿款可能难以弥补该项目在建工程成本,本着谨慎性原则,按扣除原征地费用后的工程费用金额计提减值损失2,491,681.70元。。

 注3:项目进入试生产阶段,本期根据大化肥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可收回金额,按低于账面成本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7)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计提依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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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3年公司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3]第3033号)对南化尿素设备、专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98,957,838.76元;本期经检查确认,南化尿素及合成氨装置系二手设备,已闲置多年且基本无使用价值,按原值5%预计净残值,按账面成本高于预计净残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49,097,241.36元。

 相关减值情况未及时披露的具体原因:本公司已按相关上市规则进行了业绩预告,预告业绩包含了资产减值因素。

 8、非财报内控缺陷的认定标准理解偏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其中定量标准是指涉及直接损失金额大小,定性标准是指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序,可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确定。你公司将负面影响等定型标准披露为定量标准,请补充说明原因。

 回复:本公司确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将具有明确、具体界限的负面影响判断标准界定为负面影响的定量标准,即将“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定义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标准、“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定义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标准、“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定义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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