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4 月24日发布了《关于增加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国有土地非住宅用房土地及厂房收购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拟征收公司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面积约为46,769平方米,征收价格加上一次性搬迁补偿费等共计人民币15,791.13万元(《关于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购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27)。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有关部门关于该事项进展情况的报告,现公告如下:
一、目前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收回国有,权证已被注销,相关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资产也处置完毕,公司收到了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办公室支付的15,000万元征收及补偿费,尚余791.13万元将按规定按时支付。
二、上述土地及建筑物、附属物、绿化等原值为1,747.67万元,已计提折旧或摊销414.85万元,净值为1,332.82万元,征收及补偿费预计产生10,843.73万元的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产生的收益记入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公司2015年4月29日公告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的业绩为: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为-70.00%至-20.00%。公司披露2015年一季度报告时,公司无法确定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完成时间,故公司在2015年一季度报告披露的2015年1-6月度业绩预告不包括上述国有建设用地及地上建筑物等产生的收益。
四、征收及补偿费产生的收益将增加2015年1-6月的收益,同时,由于201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故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修正为1,500.00%至1,550.00%。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业绩预告的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