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55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获国资委批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电投集团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461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原则同意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8559. 4257万股,其中,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SS)和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SS)分别持有18390.8万股和4900. 5412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1. 41%和8.37%。
三、请国有股东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健康发展。
四、请中电投集团公司在本次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1 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我委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