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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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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2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4年6月24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7月16日公司公告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简介

 (一)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参照国内证券市场和行业内上市公司整体市盈率、市净率水平,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每股45元。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回购资金净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元的条件下,计划回购股份约222.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49%。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14年6月24日起至2015年6月23日止。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15年6月23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共计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6,840,000股的比例为0.0525%,成交的最高价为39.85元/股,最低价为39.1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467,809.47元(含交易费用)。

 三、差异说明

 在公司首期回购方案推出后,公司经过反复研究,择机在股价下行趋势中的低点实施回购。截至回购到期日,公司回购股份数为240,000股,成交的最高价为39.85元/股,最低价为39.1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9,467,809.47元(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推出的回购股份方案,本身就是公司分红形式的一种补充,也是对公司投资者回报形式的一种探索和尝试。正因为如此,鉴于公司回购资金使用较少,公司在制订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加大了分红的力度,其中现金分红合计136,980,000.00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71%。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56,840,000股减少至456,600,000元。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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