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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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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5-049
证券代码:122132 证券简称:12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与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大数据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与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文资办”)、新华通讯社北京分社签署的《关于合作建设大数据产业园的框架协议》的精神,同意公司与北京市文资办所属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投集团”)合资成立大数据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整合各方资源开发大数据产业园。

 大数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4250万元人民币,其中,文投集团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大数据公司23.53%的股权;鹏博士出资人民币3250万元人民币,持有大数据公司76.47%的股权。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全权负责大数据公司的投资合同签署、名称核准、章程拟定、工商登记等相关事项。

 合资方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1日,是由北京市政府授权北京市文资办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00000万元。文投集团是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融资平台,主要任务是履行政府文化投资职责,行使国有文化资本投融资主体职能,并通过专业化和市场化的金融运作,整合引导社会资本对优质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

 通过与文投集团合资设立大数据公司,整合各方资源,参与大数据应用、大数据产业孵化、大数据终端产品开发及相关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通过丰富的数据中心集群资源和超级智能网络,分享文化信息产业大发展和数据爆发带来的机遇和价值,深入参与文化信息产业,不断完善公司“云管端”一体化生态闭环,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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