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06月19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相君先生的通知,获悉:
吴相君先生将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050,000股于2015年06月19日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06月19日,质押期限为一年,该笔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06月19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47,312,528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95%。本次质押股份4,0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4%,占公司总股本的0.36%;累计质押股份33,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