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6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自来水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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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禤振生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4年年度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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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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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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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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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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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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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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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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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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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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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通过 ;议案6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子翔、骆俊菲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