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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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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5-019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6月24日起复牌。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4日起连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确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4日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5-02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上午10点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庆炎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向有权部门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扩大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坤、孙庆炎、华建飞(以下合称“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2,730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 均为人民币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发行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坤、孙庆炎、华建飞。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730万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如下: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万股)认购方式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55现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0现金
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现金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495现金
兰坤280现金
孙庆炎200现金
华建飞100现金
合计2,7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5.90元/股, 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98,0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年产38,000km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分别与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坤、孙庆炎、华建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申报材料;制作、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承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其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监管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庆炎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章勤英女士、华建飞先生、陆春校先生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邬崇国先生、毛庆传先生、王进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15-021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同意公司向有权部门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扩大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坤、孙庆炎、华建飞(以下合称“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2,730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 均为人民币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发行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坤、孙庆炎、华建飞。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2,730万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具体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如下:

发行对象发行数量(万股)认购方式
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555现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50现金
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现金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495现金
兰坤280现金
孙庆炎200现金
华建飞100现金
合计2,7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5.90元/股, 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98,00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年产38,000km特种电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分别与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德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坤、孙庆炎、华建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7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东大道138号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7月27日

至2015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下转A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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