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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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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70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对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23日,公司收到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伟集团”)原相关转让方郭向文先生对康伟集团2014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6,488.77万元。

 按照公司收购康伟集团时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控股集团”)于2012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进行补偿的承诺函》和2014年2月12日出具的《关于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盈利预测相关承诺事项的补充确认函》中的承诺:自康伟集团201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60日内,永泰控股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对康伟集团2014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与盈利预测净利润差额按本公司持有的65%股权比例计算所对应的数额向本公司先行补偿赔付,然后永泰控股集团再向相关转让方追偿。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15)第000475号),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6,436.36万元,公司进行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收购时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中的康伟集团2014年估算的净利润为67,188.31万元,2014年实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承诺盈利数低40,751.95万元。根据上述相关承诺永泰控股集团应于2015年6月23日前向本公司补偿26,488.77万元。

 经永泰控股集团与转让方郭向文先生协商,确定本次对康伟集团2014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26,488.77万元全部由郭向文先生直接进行补偿。2015年6月23日,公司已收到郭向文先生支付的上述全部补偿款26,488.77万元。

 至此,永泰控股集团对公司收购康伟集团时作出的相关业绩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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