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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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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5-2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
与ISE COMMERCE COMPANY LIMITED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马服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森马”)于2015年6月19日与韩国ISE COMMER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ISE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双方介绍

 1、上海森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201-H

 法定代表人:邱坚强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2、ISE COMMERCE COMPANY LIMITED

 法定代表人:Eungsu Kim(金應秀)

 成立时间:2000年8月

 注册资本:10,502,255,000韩元

 地址:韩国首尔市中江南区永登大道648,5层(三成洞, Suman大厦)

 经营范围:进口代理、经营国内企业电子商务

 ISE公司是韩国国内提供电商服务的领军企业,在韩国KOSDAQ上市,股票代码:069920,旗下主要运营WIZWID网站和WConcept网站,其中,WIZWID网站是韩国内第一家提供跨境电商服务的网站,从事海外欧美产品代购业务超10年的经验,主要将欧美时尚消费品引入韩国国内市场,在欧美国家拥有优秀的供应商、仓储配送体系,在韩国代购电商市场占有率达 50%,WConcept网站是一家面向韩国市场提供时尚品牌的电商平台,在韩国时尚品牌电商市场占有率第6位。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拟设立合资公司介绍

 拟定名称:上海深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5,8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科技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服装服饰,工艺礼品,鞋帽,日用百货,眼镜,电子数码产品,美容设备、塑料制品、家居用品、床上用品,皮革制品,箱包、食用农产品、汽车饰品、旅游用品、文体用品批发零售。网络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投资管理咨询(金融、证劵咨询除外),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代理记账除外),市场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市场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电脑图文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展会务服务,进出口、批发、零售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用品、五金建材、音响器材、照相器材。

 合营期限:无期限

 2、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0万元,上海森马出资额为人民币4645.8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80.1%。上海森马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ISE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154.2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9.9%。ISE公司全部以货币方式出资。

 3、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上海森马委派三名董事,ISE公司委派二名董事。

 董事长由上海森马委派的一位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ISE公司委派的一位董事担任。当董事长因任何原因无法履行其职责时,董事长可书面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临时履行其职责。董事长应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4、合资公司设一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双方共同协商委派产生,该委派于成立日生效。

 5、上海森马与ISE公司,除合同规定的货币出资外,作为ISE公司设立合资公司的条件之一,ISE公司应将其拥有的目标商标Wconcept转让予合资公司;目标商标转让完成日前,ISE公司应许可合资公司在区域内独占、无偿、永久且不可撤销地使用目标商标。针对前述目标商标转让以及目标商标许可事宜,ISE公司应于合同签署后及时另行签署目标商标的转让协议以及许可协议。

 6、合资公司可以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区域市场销售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可拓展至国际市场。

 7、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进行友好协商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合理同意的较晚日期,以便双方真诚协商,友好解决争议)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亦可以将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香港进行仲裁,仲裁适用仲裁通知递交时仲裁机构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员应为三人,其中一名由上海森马指定,一名由ISE公司指定,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仲裁机构指定。仲裁语言为中文。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定,仲裁费用(包括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庭作出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合同对本公司的影响

 森马服饰作为国内领先的多品牌服饰集团,有着雄厚的资本实力、广泛的消费者群体、遍布全国的多渠道零售体系和优秀的供应链管理能力,ISE公司在韩国电子商务领域对采购产品、物流、电子解决方案以及运作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批来自欧美及韩国本土的时尚消费品供应商资源。我国近年来的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电子商务正在成为拉动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和引擎。此次森马服饰全资子公司上海森马与ISE成立合资公司,将双方优势互补,在中国构建移动互联平台,将欧美及韩国的时尚消费品通过跨境电商形式引入中国市场,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推动公司互联网战略的实施,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总经理决定权限范围内,无需董事会审议批准。

 四、风险提示

 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可能存在市场变化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可能受中国或韩国相关政府部门限制或禁止而不能得到履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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