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 至2015年6月19日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欧浦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礼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30人,代表股份103,529,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1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102,863,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7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665,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8%。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收购欧浦小贷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佛山市中基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英联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纳海贸易有限公司、黄锐焯先生、黄志强先生、陈燕枝女士、田伟炽先生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