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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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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万家瑞丰
基金主代码A类:001488,C类:0014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6月24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6月24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5年6月24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场外申购时,即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申购时,原则上,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客户类别养老金客户其他投资人0
100万元以下0.06%0.6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0.04%0.40%
3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0.02%0.2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A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用的申购,申购费用=固定申购费用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对应申购费率为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若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申购份额=49,701.79/1.05=47,335.04份

若投资人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47,335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47,335×1.0500=49,701.75元

退款金额=50,000-49,701.75-298.21=0.04元

例:某投资人(养老金客户)投资5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0.06%,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若投资人通过场外申购,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06%)=49,970.02元

申购费用=50,000-49,970.02=29.98元

申购份额=49,970.02/1.0500=47,590.67份

若投资人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47,590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47,590×1.0500=49,969.50元

退款金额=50,000-49,969.50-29.98=0.52元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C类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50000元

申购费用=50000-50000=0元

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份

若投资人通过场内申购,则该投资人实得申购份额为47619份,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申购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投资者。退款金额为:

实际净申购金额=47619×1.0500=49999.95元

退款金额=50,000-49999.95=0.05元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不设场外单笔最低赎回份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赎回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针对A类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日、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针对C类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为30天以上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

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7天1.5%
7天≤N<30天0.75%
30天≤N<180天0.5%
N≥180天0

本基金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30天0.5%
N≥30天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日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7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5=10,500元

赎回费用=10,500×0.75%=78.7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78.75=10,421.25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10,000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0,421.25元。

(2)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持有期大于30天,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持有期大于30天,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毕玉国

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 、400-888-0800(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38909798

联系人:李忆莎

联系电话:(021)38909777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wjasset.com/

5.2 代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800,或95538转6)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相关事宜,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下载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2)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若将来开通,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0日

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万家瑞丰
基金代码A类:001488,C类:00148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1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1138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5年6月12日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6月1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1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1,000,944,500.9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45,041.2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1,000,944,500.96
利息结转的份额45,041.23
合计1,000,989,542.1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18,053.2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1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6月19日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将于6月2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详见管理人同日发布的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wjasset.com);客户服务电话95538转6或400-888-0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0日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招募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更正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2.认购费率”以及《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八、基金的初始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3、认购费用”一处原为:

其他投资人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5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0.30%
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0.1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每笔1,000元

现更正为:

其他投资人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5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0.30%
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500万元以下0.1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每笔1,000元

《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三)基金销售机构 2、代销机构”以及《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2、代销机构”的内容更正为:

本基金暂不设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特此更正,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公司深表歉意。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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