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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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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证监许可[2015]110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投资者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进行认购。本基金通过场外发售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代销机构包括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的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6、本基金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须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和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即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立,尚无该类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开立账户。募集期内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8、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情况下,保险A份额和保险B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交易的有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9、投资者在办理保险分级基金份额场内认购时,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 份(超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认购金额限制。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通常可于T+2日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到基金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基金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3、国信证券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国信证券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36)咨询。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基金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资者可拨打方正富邦客服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或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36)咨询购买事宜。

 17、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8、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9、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以1.00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础份额(保险分级),其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较高,一般而言,其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从本基金场内份额当中分离出来的保险A份额,其风险收益特性为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稳定,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保险A份额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受损的风险;保险B份额的风险收益特性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由于本基金的资产及收益将按照约定收益优先分配给保险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下,则保险B份额将首先面临本金损失。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20、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保险分级,基金代码:167301)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直销机构与直销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李春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办理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网址:www.guosen.com.cn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联系电话:010-68546765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服电话:95584

 联系人:张曼

 电话:010-52723273

 传真:028-86150040

 网址:www.hx168.com.cn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服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戈文

 电话:010-84183150

 传真:010-84183311-3150

 网址:www.guodu.com

 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五)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止。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保险分级”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以下简称“保险B”份额)。

 基金份额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保险分级份额,并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保险A份额与保险B份额,并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七)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人民币1.00元

 3、认购费用:

 (1)本基金场外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本基金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结转的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场外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 (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 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 = (99,009.90+50)/1.00 =99,059009.90份

 认购利息结转的份额=50/1.00 =50.00份

 实得认购份额=99,009.90+50.00=99059.90份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以后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下转A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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