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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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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2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12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换汇出资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亿利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5-02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了拓展海外业务渠道、便利国际投资合作,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换汇,出资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暂定名为亿利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香港公司的设立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亿利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港币;公司出资比例100%。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出资,作为对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5、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登记为准):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境外业务拓展、境外技术合作及境外投资并购;技术引进和交流(以最终注册为准)。

 三、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香港在国际贸易、投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公司本次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将为公司进一步深耕国际市场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也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公司未来在海外的投资创造便利条件,不断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大陆存在较大区别,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和文化环境,以规避香港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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