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6月12日以传真、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本次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刘明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增股份数7,640万股,公司股本由39,969.3万股变更为47,609.3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9,969.3万元变更为47,609.3万元。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住所及经营范围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5年6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参股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等情况书面声明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参股设立民营银行需发表如下重要声明:
公司自愿参股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银监会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客商银行”),作为一般发起人,执行客商银行恢复与处置计划,自担银行风险。公司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股东义务,自觉接受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的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接受社会监督,遵循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不发生违规关联交易,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日常监管和延伸监管,不做任何损害客商银行利益的事情。公司保证认真遵守以上声明,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设立民营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参股设立民营银行需发表如下重要承诺:
1、承诺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
2、承诺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事务;
3、承诺自股份交割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所持该银行股份,并在银行章程或协议中载明;到期转让股份及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
4、作为持股银行的主要资本来源,应承诺持续补充资本;
5、承诺不向银行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
公司保证认真遵守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7月7日(星期二)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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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投入资金3122万元,其他部分自然人股东合计投入资金378万元,总计投入资金为350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次增加注册资本金后,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
2、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成立时间:2010年5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1号3幢4层406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电气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1,682,430.79元,总负债113,001,199.84元,净资产28,681,230.95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892,842.26元,营业利润3,558,165.68元,净利润4,004,778.64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3,953,973.17元,总负债108,737,524.65元,净资产25,216,448.52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08,086.61元,营业利润-3,464,782.43元,净利润-3,464,782.43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本次增资具体情况
本次增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同意:自然人股东刘尚勇、文毅、杨西全放弃本次认缴出资权;自然人股东郑尧高于原比例增资;自然人股东李丽丽按原比例增资;公司按原比例增资。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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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自然人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在中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大背景下,基于促进四川新能公司快速发展,使其专注于打造能量路由技术的行业领先地位,提供高可靠的新能源发电系统技术及大功率智能电源,并为覆盖全球的新能源发电行业用户提供差异化系统解决方案发展方向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尽快实现其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转让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自然人股东包悦、高衍、夏卫红、邓欢拟将其部分持有的上海东自5.1543%股权以及自然人股东冯云川拟将其全部持有的上海东自1.16%股权转让给上海东合电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放弃该部分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31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40号一楼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 日,资产总额为10,033.80万元,负债总额为5,784.19万元,净资产为4,249.61万元。2014年度实现收入8,132.15万元,净利润184.1万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407.73万元,负债总额为6210.2万元,净资产为4,197.5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收入1,346.25 万元,净利润-52.07 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股权转让前后的出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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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出让方基本情况
包悦:身份证号码为340104197905******;住所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槐街******;
高衍:身份证号码为612301197807******;住所为: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
夏卫红:身份证号码为 420111197807******;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
邓欢:身份证号码为432026197409******;住所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
冯云川:身份证号码为510125197610******;住所为: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东环路******。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合电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悦
成立时间:2015年6月11日
注册资本:10万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23号901-93室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的销售;投资咨询及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经营)
3、交易双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关于转让权利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本次转让定价基础为参考上海东自的账面净资产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转让定价方式合理且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
五、放弃优先受让权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已经持有上海东自60%股权,为了使公司与其他股东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上海东自将来更好地发展,公司决定放弃本次上海东自股权优先受让权,对公司持有上海东自的出资比例未造成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定价方式合理。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持有的上海东自的出资比例。公司放弃在本次交易中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认购权,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陆新能”)及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自”)拟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成立时间:2010年5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1号3幢4层406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电气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1,682,430.79元,总负债113,001,199.84元,净资产28,681,230.95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892,842.26元,营业利润3,558,165.68元,净利润4,004,778.64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3,953,973.17元,总负债108,737,524.65元,净资产25,216,448.52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08,086.61元,营业利润-3,464,782.43元,净利润-3,464,782.43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2日
注册资本: 31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40号一楼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14年12月31 日,资产总额为10,033.80万元,负债总额为5,784.19万元,净资产为4,249.61万元。2014年度实现收入8,132.15万元,净利润184.1万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10,407.73万元,负债总额为6210.2万元,净资产为4,197.53万元。2015年1-3月实现收入1,346.25 万元,净利润-52.07 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核心业务及同业竞争介绍
四川科陆新能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系列能量路由器产品、新能源发电及储能变流控制产品、大功率智能电源产品、并提供差异化微电网解决方案。上海东自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电器设备、柱上开关、环网柜等高压设备,电力设备工程项目安装总包及服务。
四川科陆新能主营业务、上海东自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也不属于公司核心业务。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在新三板挂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的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三、挂牌方案介绍
四川科陆新能和上海东自拟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合成股本,由全体股东享有。由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公司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变更完毕后,股东成为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同时,原来的一切债权债务和一切权利义务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四、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申请挂牌的原因
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品牌影响力,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吸引范围更广、数量更多的投资者,增强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
2、对公司的影响
(1)不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
鉴于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且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的业务、资产规模相对公司业务、资产规模偏小,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挂牌后,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2)不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鉴于公司的各项业务目前均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且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的业务、资产规模相对公司偏小,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挂牌转让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同时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挂牌后,有利于树立企业品牌,促进市场开拓。因此,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股票挂牌转让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3)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持有资产的价值,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其他事项
1、独立性、完整性说明
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具有独立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公司及公司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拥有独立的业务开展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公司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建立了适合自身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管理机构,机构独立。
2、公司未来三年持股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将根据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经营成长需求,遵循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原则,继续保持对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的控股权。
3、不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4、风险提示: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申请新三板挂牌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科陆新能、上海东自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发展,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7,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追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
2、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银行授信额度;
3、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银行授信额度;
4、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银行授信额度;
5、公司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就哈密100MW电站项目申请75000万元授信额度,实际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地与授信银行配比的原则,授信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变更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同时,原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取消。
本次追加申请授信额度后:
1、 2015年度,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38,000万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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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度,各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详见下表:
■
以上除了公司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授信期限为12年,其他授信期限均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能源”)之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特变”、“全资孙公司”)拟将其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融资期限为60个月。在租赁期间,格尔木特变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该部分设备,按期向中建投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后,格尔木特变以人民币100元名义价款购回相关设备。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科陆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后光伏”)拟将其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租赁”)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不超过8年。在租赁期间,杭后光伏以回租方式继续使用该部分设备,按期向中信金租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后,杭后光伏以人民币1元名义价款购回相关设备。
《关于全资孙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全资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该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中建投租赁、中信金融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77号1层B5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有钧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41000051543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从事与融资租赁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投资和资产管理,机械电器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党怀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16000352824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格尔木特变所属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格尔木特变
所在地: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
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17,423万元
2、杭后光伏所属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杭后光伏
所在地:巴彦淖尔盟杭锦后旗太阳庙乡四团
交易标的的账面净值不超过人民币43,500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格尔木特变与中建投租赁相关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物:格尔木特变所属设备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租赁利率:租赁名义利率4.0%
租赁服务费:人民币562.50万元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60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不等额还款方式,共20期
租赁担保:公司、饶陆华、鄢玉珍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科陆能源将持有的格尔木特变的100%股权质押给中建投租赁。
2、杭后光伏与中信金融租赁相关融资租赁业务
租赁物:杭后光伏所属设备
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
租赁利率:租赁名义利率6.3845%
租赁服务费:每年1%,分期收取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限:不超过8年,自起租日起算
租金收取方式:按季度还本付息,共32期
租赁担保:公司、饶陆华、鄢玉珍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科陆能源将其持有杭后光伏的股份质押给中信金融租赁。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格尔木特变、杭后光伏利用自有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
2、拟进行的本次交易,不影响格尔木特变、杭后光伏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源和”)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特变”)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租赁”)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后光伏”)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租赁”)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总计为130,000万元。
本次《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2日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柳树泉农场法庭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鄢玉珍
注册资本:20,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太阳能发电投资及营运、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
2、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3、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90,496,589.21元,总负债589,903,108元,净资产593,481.21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417,377.79元,净利润-406,061.87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89,701,810.45元,总负债774,685,345.09元,净资产215,016,465.36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297,230.77元,营业利润14,422,984.15元,净利润14,422,984.15元(未经审计数据)。
(二)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日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东海路
法定代表人:鄢玉珍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与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以上项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
2、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33,596,561.57元,总负债197,124,876.28元,净资产36,471,685.29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08,951.88元,营业利润18,133,935.26元,净利润17,418,916.38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 2015年 3 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3,357,218.15元,总 负 债173,409,302.14元,净资产39,947,916.01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054,205.11元,营业利润3,534,184.28元,净利润3,476,230.72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5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金叶阳光小区10号楼5单元3楼西户
法定代表人:鄢玉珍
注册资本:5,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热力项目的建设、生产、销售;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杭锦后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80%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3,193,110.46元,总负债100,000,000元,净资产43,193,110.46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6,757.76元,净利润-6,889.54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 2015年 3 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461,203,779.83元,总 负 债418,011,700.29元,净资产43,192,079.54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1,030.92元,净利润-1,030.92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孙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就哈密100MW电站项目申请不超过75000万元提供银行融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在银行授信的实际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地与授信银行配比的原则,授信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变更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取消,所以,上述担保事项相应终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下属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279,800万元人民币,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3.06%;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4,031.56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08%。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334,800万元人民币,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1.01%;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4,031.56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08%。
上述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担保,无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全资孙公司、控股孙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较小、可控性强。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计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提供保证担保,子公司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支持子公司发展,拟同意子公司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相关担保协议的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日
法定代表人:陶军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22楼2201号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高新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如下:
■
3、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高新投总资产1,023,422,208.41元,总负债370,790,718.27元,净资产652,631,490.14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7,267,669.97元,营业利润54,850,402.9元,净利润41,778,086.78元(已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高新投总资产952,952,533.68元,总负债289,256,101.41元,净资产663,696,432.27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0,952,962.49元,营业利润14,760,656.18元,净利润11,064,942.13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对外担保事项期限为1年,具体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本次为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的还款能力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高新投的资金实力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子公司以知识产权质押方式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保)为279,800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3.06%;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4,031.56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08%。连同本次担保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281,800万元人民币,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1.01%;实际发生的担保数额为74,031.56万元,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1.08%。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本次对外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下属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发展,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2、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深圳分行”)向控股子公司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陆新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1、贷款金额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拟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浦发深圳分行”)贷款给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按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起算),在贷款期限内苏州东自电气、四川新能电气根据资金需求分次提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按月结息,(具体委托贷款合同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委托贷款上海浦发深圳分行根据提款金额千分之一收取手续费。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淀山湖镇北苑路26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高低压电气设备、电力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
2、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8,000,285.36元,总负债109,918,076.76元,净资产38,082,208.60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5,013,279.24元,营业利润4,846,397.47元,净利润4,779,509.18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1,957,863.28元,总负债124,923,661.92元,净资产37,034,201.36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876,599.37元,营业利润-1,141,739.64元,净利润-1,048,007.24元(未经审计数据)。
3、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59.94%股权,其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如下:
■
(二)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饶陆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1号3幢4层406号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电气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并提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1,682,430.79元,总负债113,001,199.84元,净资产28,681,230.95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892,842.26元,营业利润3,558,165.68元,净利润4,004,778.64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33,953,973.17元,总负债108,737,524.65元,净资产25,216,448.52元;201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08,086.61元,营业利润-3,464,782.43元,净利润-3,464,782.43元(未经审计数据)。
3、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9.2%股权,其股东结构及出资方式如下:
■
(三)其他股东的义务
自然人股东刘洋持有苏州东自电气0.1%的股权比例,自然人股东郑尧、李丽丽、刘尚勇、杨西全、文毅持有四川科陆新能10.80%的股权比例,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向苏州东自电气提供委托贷款,由苏州东自电气自然人股东刘洋以其持有的苏州东自电气0.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如苏州东自电气不能归还到期借款,苏州东自电气自然人股东刘洋根据其出资比例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公司向四川科陆新能提供委托贷款,由四川科陆新能自然人股东郑尧、李丽丽、刘尚勇、杨西全、文毅以其持有的四川科陆新能10.8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如四川科陆新能不能归还到期借款,四川科陆新能自然人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承担归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委托贷款尚未签订具体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提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子公司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向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提供委托贷款解决其资金需求,本次贷款由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自然人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进行委托贷款,是基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发展所需的资金缺口,保障其建设项目能顺利进行。本次贷款由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的股权提供担保,风险较小且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以上委托贷款的条件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委托贷款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同意公司为苏州东自电气、四川科陆新能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七、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归还的委托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多元化发展渠道,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积极响应、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在确保主业稳健的前提下,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监会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客商银行”)。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入股,股份占比不超过10%。(注册资本、投资额和持股比例仍需国家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在材料申报、审批直至最终核准的过程中可能进行调整。)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起设立客商银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监会的核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发起人介绍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宁远喜
注册资本:1,726,612,500元
主营业务: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公路、桥梁、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承揽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产业投资,对外直接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受托投资、受托管理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坤皇
注册资本:894,655,969元
主营业务:制造水泥,水泥熟料;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水泥机械及零部件,金属材料;仓储、货运;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综合技术服务;网上提供商品信息服务;房地产经营(凭房地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火力发电;开采、销售:石灰石,粘土,铁粉(限分公司经营)。
3、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县雁洋镇松坪村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健锋
注册资本:931,643,744元
主营业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路板(单、双、多层及柔性电路板),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铜箔,覆铜板,电子模具,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投资采矿业;矿产品销售(国家专营专控的除外);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等);动产与不动产、有形与无形资产租赁服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4、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9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鹏程
注册资本:3,190,000,000元
主营业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951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畜禽、罐头食品、冷冻食品、肉食制品、饲料;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技术的检测、推广、培训(上述项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龟山路8号明华国际会议中心C座22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军
注册资本:60,000,000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散装食品(不含熟食、不含酒精饮料)的批发;日用百货、初级农产品、包装材料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食品生产的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生产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办公设备、食品加工设备的租赁;汽车租赁。
公司与上述发起人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客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各联合发起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中国银监会批复名称为准)
(2)经营范围:客商银行遵循《商业银行法》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拟开设如下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客商银行具体开展范围以中国银监会批复为准。)
(3)主要股东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发起设立客商银行,是响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以及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部署,激活民间投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创新作用,丰富多层次金融市场,满足差异化金融需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2)客商银行立足梅州,有利于推动当地农村金融创新,升级当地农业产业园区、基地,打造特色、绿色、品牌农业;有利于弥补当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推进普惠金融,缓解当地“虹吸效应”,推动梅州经济社会发展。
(3)本次投资也有利于满足各发起人自身发展的需要,推动金融资本与实业资本的融合发展,盘活公司可用资源,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1)政策风险:发起设立客商银行事项尚需监管机构或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和相关风险。
(2)市场风险: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世界经济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融资结构变化、以及其它外部环境因素,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3)银行自身管理运营风险: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引致损失的风险;由于操作失误引致银行做出未获授权或不恰当的贷款、资金承诺或投资,也会产生信用风险。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5)声誉风险:声誉是商业银行所有的利益持有者基于持久努力、长期信任建立起来的无形资产。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6)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因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7)信息系统风险: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及退出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五、特别提示
本次参股设立事项所涉及有关内容仍需获得中国银监会核准,在设立申报、审批、最终核准的过程中仍可能进行调整,并存在不确定性和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投资未获批准及公司成立后的经营风险等)。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客商银行设立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与现有发起人无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如后续增加或调整后的发起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3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陆能源公司”、“受让方”)使用自有资金等收购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收购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公司”)将成为科陆能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8月30日
注册资本:12539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飞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399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新材料系列产品和环境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新能源系列工程的建设及安装;风能、太阳能发电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电力调试;逆变器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子仪器设备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与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地点: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综合办公楼423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级单晶硅硅棒、多晶硅硅锭、多晶硅硅片、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制造及销售,太阳能系统应用咨询及营运服务,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
公司与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受让方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鄢玉珍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智科西路1号科苑西23栋2层A3
经营范围: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的开发、咨询、维护、转让;计算机网络软硬件的研发及技术维护;节能环保设备、输变电配套设备、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开发、销售;电气节能工程的承接并提供技术维护。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13日
注册资本:3800?万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地点: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库尔楚园艺场(库尔勒市西53KG处、霍拉山以南、G314国道以北)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项目投资;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服务。
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元
■
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系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波斯坦库勒工业园区D2片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
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元
■
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系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9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新
注册地点: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石城子光伏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投资运营;太阳能发电服务业务(包括项目前期开发;技术咨询;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基本财务情况:
单位:元
■
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系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新疆库尔勒投资、建设、运营20MW光伏电站;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墨玉投资、建设、运营20MW光伏电站;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新疆哈密投资、建设、运营20MW光伏电站。
2、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科陆能源公司,转让后,科陆能源公司持有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股权转让款为3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科陆能源公司,转让后,科陆能源公司持有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股权转让款为4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科陆能源公司,转让后,科陆能源公司持有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股权转让款为3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本协议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3、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权利机构通过决策审批,且受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事宜。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和项目公司负责处理项目公司债权债务。
4、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各项税负和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方的约定承担。
5、协议作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履行股权转让事宜的法律文件,经双方权力机构决策通过并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目的
光伏发电是具有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是我国保障能源供应、建设低碳社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方向。公司于正式进入太阳能光伏发电领域以来,科陆能源公司已经在光伏发电项目上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目前累计控制的地面光伏电站约有220MW。
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分别位于新疆库尔勒、墨玉及哈密,光照等自然条件好。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2832.72万KWh;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2720.78万KWh;哈密市锦城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年均发电量约为3062.67万KWh。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紧跟国家政策和行业趋势,积极布局进军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领域的战略发展方向。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科陆能源公司自有资金等,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总计6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尚未建设,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暂无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根据后续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库尔勒新特汇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
2、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墨玉县新特汇能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
3、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4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7月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6日—2015年7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5:00至2015年7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住所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东自电气有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6、审议《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全资孙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8、审议《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议案1、议案8、议案9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逐项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7月2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5)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⑤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① 股权登记日持有科陆电子股票的投资者,对所有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② 如某股东对议案2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同意票,申报顺序如下:
■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深交所数字证书”。
①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股东在七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成功激活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② 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传真:0755-26719679
联系人:黄幼平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15年7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 期: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回避票,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