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5-03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宏大爆破 股票代码:002683)于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5-03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 召集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15年6月19日下午15:00

 3、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4、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 会议主持人:郑炳旭董事长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102,934,9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934%。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2,915,0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8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以及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均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34,9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欧阳达辉、杨尹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