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上风通风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上风”)与西充县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有偿收回四川上风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迎宾大道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于201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进行了披露。(详见2015-020号《关于拟签订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的公告》)
根据四川上风与西充县国土资源局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约定,双方同意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收回四川上风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迎宾大道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3,299.91平方米),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等。总补偿价为17,632,266元,扣除应缴税金1,126,300 元,实际补偿价为16,505,966 元。土地补偿款将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分三期支付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30%、30%、40%,十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经公司测算,公司原厂区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搬迁过程中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存货等,以及相关拆迁成本、搬迁损失和支出、安置(包括已经及后续拟发生的)等合计约1,087.9万元,本公司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扣除前述成本、支出后,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将为公司带来约450万元收益。
本次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补充流动资金。因公司战略调整,近两年四川上风仅承担少量的生产任务。该土地使用权的收回,不会影响公司风机业务的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