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4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和河南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林州市财政局转来的《安阳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13〕363号)。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3〕355号)要求,林州市财政局将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00万元拨付给我公司。
2、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林州市财政局转来的《安阳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和省奖励资金的通知》(安财预〔2015〕124号)。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09-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助和省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5〕63号)要求,林州市财政局将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2200万元和省奖励清算资金744万元拨付给我公司。
3、上述财政补助3300万元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项目的归属期间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分期计入各期损益,河南省奖励清算资金744万元将计入公司营业外收入。最终的会计处理结果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