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菏泽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英”)于近日收到单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扶持资金179万元整。公司子公司江西丰城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华英”)于近日收到江西省丰城市财政局拨付的江西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禽产业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整。详情如下:
1、根据管委会与菏泽华英签署《协议书》(单开扶字【2015】9号),管委会为扶持菏泽华英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向菏泽华英拨付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扶持资金179万元整。根据《协议书》规定,该项扶持资金用于菏泽华英水、电、路、厂房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根据江西省农业厅文件《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批复2014年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禽产业项目的通知》(赣农计字【2014】176号)(以下简称“通知”),经自愿申报、初审选项、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丰城华英申报的种鸡舍建筑安装项目入围2014年度省级现代农业水禽产业项目名单。通知要求,项目所在县级财政在项目启动阶段,可以先拨付50%省级补助资金。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50%的补助资金。丰城华英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使用补助资金,加快项目组织实施。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计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