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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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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1818 A股证券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25

 H股证券代码:6818 H股证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6月1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8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在韩国筹备成立首尔分行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18票,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在韩国首尔设立并运营分行,并履行根据韩国法律法规设立以及监管当局注册分行所需的所有相关程序。首尔分行将经营韩国银行法所允许的银行业务及相关业务,以及韩国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同意授权本行副行长马腾办理首尔分行的申请及注册相关的签字、盖章及一切相关事务。同意授权本行管理层根据中国和韩国监管规定,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办理首尔分行审批申牌、组织结构设计和搭建、业务安排、人员计划及其他与首尔分行成立运营有关的各项事宜。此前,本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关于同意本行在韩国设立首尔分行的批复。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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