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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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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编号:2015-021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美亚光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2]821号《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止2012年7月25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管理基本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公司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1,539,474.9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截止201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4,229,492.89元。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分别为45,455.43万元、3,059.61万元。

 (2)2014年4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结构和投资进度,具体为产能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270.42万元调整至16,746.11万元,项目完全达产时间由2012年6月调整至2015年1月。该议案已于2014年4月29日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5 年5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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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5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为342,864,092.38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为338,986.44元。截止2015年5月31日超募资金余额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4,738,271.37元,期限6个月;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38,000,000.00元,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125,821.01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及原因

 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6,746.11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该项目已投入资金8,142.25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18,553.29万元,达到了项目预期建设目标。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公司不断的技术创新以及对生产线的有效改进,较大的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随着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不断发展以及公司在新的业务领域不断地投入和拓展,同时受公司客户及行业特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未来对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将逐步增大。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未来因业务扩张和企业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拟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补充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关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的说明

 经核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四节、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6.4.10条”规定的要求:

 1、公司募集资金于2012年7月25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符合募集资金到帐超过一年的规定;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形;

 3、此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已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2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5年7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6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30088,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代码为“362690”。

 2、投票简称:“美亚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7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7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7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的,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人:徐鹏、程晓宏 联系电话:0551-65305898 传真:0551-65305898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附件一:

 回 执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 /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1、《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授权投票:(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刊登于同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定于2015年7月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6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2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亚光电”或“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18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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