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5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5月26日、6月1日、6月8日、6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42、43、48、53)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年7月17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 中弘债,债券代码:112234)不停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7月17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