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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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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9 证券简称:青岛碱业 公告编号:临2015-033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核准豁免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
要约收购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6月17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3号](以下简称“批复”),主要内容为:核准豁免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本公司135,587,25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4.26%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公司于2015年2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构成。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同步实施。故上述批复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方案核准的批复文件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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