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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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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5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年6月11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张茂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茂义控制的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茂义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孔鑫明等8名,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上述发行对象均按照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8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90%,即35.53元/股。

公司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定价基准日前股票停牌。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公司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同时每10股送5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和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8日。

因此,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0.45)/1.5*90%=35.53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8,2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股票数量(股)
1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389,2005,640,000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89,2005,640,000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194,6002,820,000
4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194,6002,820,000
5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194,6002,820,000
6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194,6002,820,000
7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194,6002,820,000
8孔鑫明100,194,6002,82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即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孔鑫明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19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健盛之家”贴身衣物O2O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1,000.0030,194.60
2年新增6,000万双棉袜智慧工厂技改项目30,000.0030,000.00
3年新增5,200万双丝袜生产线技改项目15,000.0015,000.00
4年新增6,000万双丝袜生产线项目25,000.0025,000.00
合计101,000.00100,194.6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茂义回避表决

本次《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公司与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联董事张茂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与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与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与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与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与孔鑫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份认购协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茂义控制的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茂义回避表决。

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茂义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茂义目前持有公司64,8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0,000,000股的54%。由于张茂义实际控制的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5,640,000股股票,认购完成后,张茂义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54%下降为47.5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茂义控制的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张茂义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更,并且张茂义及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张茂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相关事项;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调整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智慧工厂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双高档棉袜智慧工厂扩建项目及增资的议案》,现将该项目进行调整并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双高档棉袜智慧工厂扩建项目调整为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年新增6,000万双棉袜智慧工厂技改项目,投资金额变更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向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6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策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8日申请停牌。

201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其它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8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7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水英女士主持,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孔鑫明等8名,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上述发行对象均按照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6月18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90%,即35.53元/股。公司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定价基准日前股票停牌。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公司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同时每10股送5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和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8日。

因此,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0.45)/1.5*90%=35.53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8,200,000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股票数量(股)
1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389,2005,640,000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89,2005,640,000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194,6002,820,000
4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194,6002,820,000
5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194,6002,820,000
6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194,6002,820,000
7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0,194,6002,820,000
8孔鑫明100,194,6002,82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即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孔鑫明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19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额(万元)
1“健盛之家”贴身衣物O2O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1,000.0030,194.60
2年新增6,000万双棉袜智慧工厂技改项目30,000.0030,000.00
3年新增5,200万双丝袜生产线技改项目15,000.0015,000.00
4年新增6,000万双丝袜生产线项目25,000.0025,000.00
合计101,000.00100,194.6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公司与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与上海晨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与深圳市创东方长盈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与浙江硅谷天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与北京鑫达唯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与孔鑫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茂义控制的子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与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茂义目前持有公司64,8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20,000,000股的54%。由于张茂义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5,640,000股,认购完成后,张茂义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由54%下降为47.5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张茂义控制的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张茂义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更,并且张茂义及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因此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张茂义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上市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相关事项;

9、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审议《关于调整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智慧工厂扩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双高档棉袜智慧工厂扩建项目及增资的议案》,现将该项目进行调整并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万双高档棉袜智慧工厂扩建项目调整为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年新增6,000万双棉袜智慧工厂技改项目,投资金额变更为人民币3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向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8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经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茂义控制的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389,200元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5,640,000股股票。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关系

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茂义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张茂义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介绍

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茂义与其配偶郭向红共同持股的公司,张茂义和郭向红各自持有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权。张茂义为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向红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法定住所: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百瑞广场1幢617室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基金),企业管理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三)关联方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00.7万元,净资产99.55万元。2014年度,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2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双方于2015年6月17日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

1、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向乙方非公开发行5,64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乙方出资人民币200,389,200元认购。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35.53元/股。

甲方自2015年5月28日起至定价基准日前股票停牌。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甲方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同时每10股送5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和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8日。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0.45)/1.5*90%=35.53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乙方承诺及确认,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新增股份。

(三)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下列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或被有权一方适当豁免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3、其他有权机关的批准、核准、同意及无异议(如适用)。

(四)违约责任条款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事宜如非因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陈述或保证的原因而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通过;和/或(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和/或(3)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核准(如需),不构成甲方违约。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张茂义先生作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拥有强烈的信心,并愿意以其控制的子公司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张茂义直接持有并通过杭州君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股票数从64,800,000股增至70,440,000股,持股比例由54%下降

 (下转A2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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