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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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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4月15日证监许可〔2014〕410号文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5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偏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其中,基于本基金的分级机制和收益规则,恒财A为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恒财B为中偏高预期风险、中偏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设立日期:2004年4月19日

 核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核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4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邵恒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股权结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9%、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7%、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4%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政治处职员,安徽省农村经济委员会调查研究处秘书、副科秘书,安徽证券交易中心综合部(办公室)经理助理、副经理(副主任),安徽省证券公司合肥蒙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副总裁,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工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合肥市财政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经理,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合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合肥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党组书记、行长,合肥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肥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安徽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副理事长、副主任(主持工作),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范强先生,董事,大专学历,历任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安徽省财政厅工交处副处长,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局长,省地税局计财处处长,省地税局财监处处长,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华安证券董事、皖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刘庆年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学历。历任解放军某部排长、指导员,副营职干事,合肥市财政局党组秘书、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合肥市财政证券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国元证券寿春路第二营业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姚怀然先生,董事,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安徽省证券公司营业部经理、总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总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瑞中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财专教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信息部主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任信息部经理、深圳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深圳特区证券公司(现巨田证券)高级顾问。现任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深圳神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冠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庆平先生,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金融专科学校讲师、处长,申银证券公司哈尔滨营业部总经理,上海鑫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宁波国际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

 汪明华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研究生学历。历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处长、主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省高级法院经济庭、民二庭庭长等职。现任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忠道先生,监事会主席,本科学历。历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理论教研室助教,安徽省财政厅副主任科员,安徽信托投资公司部门经理、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副主任、安徽省皖煤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

 梅鹏军先生,监事,金融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先后在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安徽省物资局(后更名为“安徽省徽商集团”)工作,历任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所所长,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李宏升先生,监事,本科学历。历任国元证券斜土路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交通银行托管部基金会计、基金清算。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岳红婷女士,监事,大专学历。历任中国银行安徽分行综合计划处、外汇信贷处任科员,中国银行东方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总部副经理,安徽省证券公司投资总部副经理,华安证券研究所资产管理部经理,2002年12月参与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建,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3、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及督察长

 章宏韬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姚怀然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满志弘女士,督察长,管理学硕士,CPA。曾任道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监察稽核部总监。

 陈大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先后供职于安徽省证券公司上海自忠路营业部、徐家汇路营业部,华安证券上海总部,华安证券网络经纪公司(筹)。曾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胡伟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本科学历,十一年证券从业年限,曾任珠海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交易员,从事债券研究及债券交易工作,2006年11月加入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债券交易员、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恒稳纯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华富旺财保本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公募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公募投资业务的领导、涉及公募投资和研究的部门的业务负责人以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人员组成。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公司分管公募投资业务的最高业务领导担任,负责投决会的召集和主持。

 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和职务如下:

 ■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86.5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5号

 联系人:朱萍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2003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2003年设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2013年再次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目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养老金业务处、内控管理处、运营管理处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系统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联系人:方萍

 咨询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传真:021-68415680

 网址:www.hffund.com

 2、代销机构(仅代销恒财B):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2)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联系人: 王宏

 客服电话:400-888-8811

 网址: www.cbhb.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郭伟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 bank.ecitic.com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客服电话:0551-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址:www. hazq.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tic.com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7)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联系电话:0571-85776114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jq.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1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芊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7-87618882

 公司网址:www.tfzq.com

 (1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罗艺琳

 电话:0755-82570586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 www.zszq.com.cn

 (1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 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1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20)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400-689-8888、(0931)96668

 网址:www.hlzqgs.com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2)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址:www.wlzq.com.cn

 (2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633

 联系人:张煜

 客服电话:400-809-6096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24)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傅毅辉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2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 china-invs.cn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cn

 (2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2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330亿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黄莹

 (2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wan Hongyuan Securities (Western) Co., Ltd.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联系人:李巍

 (30)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宋旸

 电话:010-83561070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3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 www.longone.com.cn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 栋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3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万鸣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宗锐、徐松梅

 联系电话:0591-83893286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www.zlfund.cn

 (3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孙晋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41)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层、2层、9层、11层、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西路3号新恒基国际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兵

 联系电话: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联系人:赵森

 客户服务电话:95162、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net

 (42)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廉亮

 电话:010-53300532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081-6655

 公司网址:www.wy-fund.com

 (43)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联系人:程刚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4)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2号楼B座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联系人:凌秋艳

 客户服务电话: 4000-466-7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4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或变更发售方式,并予以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办公地址: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31层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潘伟

 电话:021-68886996

 传真:021-6888799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黎明、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西溪路129号9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少先

 电话: 021-62281910

 传真: 021-62286290

 联系人:曹小勤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林晶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恒财A和恒财B,所有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恒财A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获取约定收益,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恒财A的本金及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财B享有,亏损以恒财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财B承担。

 二 、基金份额配比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内,经登记机构确认后的恒财A、恒财B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

 本基金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恒财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但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除外),恒财B封闭运作,且不上市交易。在恒财A的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恒财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恒财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财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在恒财A的单个开放日,如果恒财A没有赎回或者净赎回份额极小,本基金将以恒财B的份额余额为基准,在不超过7/3倍恒财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恒财A的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如果恒财A的净赎回份额较多,恒财A、恒财B在该次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7:3的情形。

 三、 恒财A的运作

 1、恒财A的收益

 恒财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年约定收益率将在每个恒财A的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设定,并于次日公告;

 计算公式如下:

 恒财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4+利差

 其中,计算恒财A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其后分级运作周期内的每个恒财A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恒财A的年约定收益率。

 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约定并公告首个恒财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其后在每个恒财A的开放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确定恒财A下一个六个月封闭期内适用恒财A的约定收益率的利差值,并于次日公告。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3%(含)。 恒财A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恒财A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恒财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2、恒财A的开放日

 恒财A的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及每个分级运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个月的对应日(但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除外)。该日及该日的前后一日均需为工作日,如该对应日不满足该条件,则顺延至满足该条件的第一个工作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基金管理人决定顺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其开放日为该影响因素消除之日后满足上述条件的第一个工作日。

 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后的恒财A、恒财B进入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见本部分的“四、恒财B的运作”中有关“开放期”的规定。

 例.若基金合同生效日(即也为一个分级运作周期的起始日)为2014年3月31日(周一),则第一个分级运作周期内恒财A的开放日分别为2014年10月9日(由于9月没有31日,因此后移至2014年10月9日,满足该日及该日的前后一日均为工作日的条件)、2015年3月31日(周二)及2015年10月13日(由于9月没有31日,因此后移至2015年10月13日,满足该日及该日的前后一日均为工作日的条件)。恒财A在其他分级运作周期开放日的计算类同。

 3、恒财A的份额折算

 (1)恒财A的开放日折算

 恒财A的开放日折算基准日即为恒财A的开放日,本基金于该日对恒财A进行折算。

 (2)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折算

 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日终,对恒财A进行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恒财A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财A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恒财B的运作

 1、恒财B的收益

 本基金净资产在扣除恒财A的本金、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归恒财B享有,亏损以恒财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恒财B首先承担。

 2、开放期

 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起,本基金恒财A和恒财B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工作日。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后的第2个、第3个工作日,开放办理恒财A和恒财B的赎回业务,同时开放办理恒财B的申购业务;赎回结束次一工作日起,恒财B继续开放2个工作日办理申购业务;恒财B申购结束次一工作日起,开放办理恒财A的申购业务,恒财A的申购开放2个工作日,期间若恒财A份额余额接近、达到或超过恒财B份额余额的7/3倍,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恒财A的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恒财A或者恒财B的申购开放时间,但恒财A与恒财B的合计延长的申购开放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操作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到期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赎回与申购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3、恒财B的份额折算

 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折算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日终,对恒财B进行折算,将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1.000元,恒财B的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恒财B 的基金份额折算具体见基金合同第七部分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基金份额发售

 在基金募集期内,恒财A和恒财B将分别通过各自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独立进行公开发售。

 六、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在恒财A 的开放日计算恒财A 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及开放期内分别计算恒财A 和恒财B 的基金份额净值。

 1、恒财A的份额净值计算

 ■

 恒财A、恒财B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T 日的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次一工作日、开放期内的恒财A、恒财B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在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外的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次一工作日及开放期,恒财A和恒财B不按照本基金的分级规则进行收益分配,两级份额同涨同跌、各负盈亏,计算公式如下:

 T日恒财A份额净值=【T日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未扣除销售服务费的资产净值×(T-1日恒财A份额资产净值/T-1日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资产净值)-T日恒财A的销售服务费】/T日恒财A份额数

 T日恒财B份额净值=【T日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未扣除销售服务费的资产净值×(T-1日恒财B份额资产净值/T-1日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基金资产净值)】/T日恒财B份额数

 恒财A份额、恒财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日的恒财A及恒财B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基金管理人在计算基金资产净值的基础上,采用“虚拟清算”原则分别计算并公告恒财A 和恒财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其中,恒财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恒财A 的开放日、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恒财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日不包括每一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两级基金份额价值的一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1、 恒财A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

 2、 恒财B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

 ■

 恒财A、恒财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T 日的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第五部分 基金的名称

 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六部分 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一、在恒财A开放日的定期折算

 1、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恒财A的每个开放日折算一次。

 2、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恒财A份额。

 3、折算基准日

 恒财A的每个开放日。

 4、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恒财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财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恒财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财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恒财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恒财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财A的份额数×恒财A的折算比例

 恒财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恒财A的基金份额净值、恒财A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体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的定期折算

 1、折算频率

 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折算一次。

 2、折算对象

 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恒财A和恒财B份额。

 3、折算基准日

 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到期日。

 4、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恒财A和恒财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财A和恒财B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恒财A和恒财B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恒财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恒财A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恒财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财A的份额数×恒财A的折算比例

 恒财B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恒财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

 恒财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恒财B的份额数×恒财B的折算比例

 恒财A和恒财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恒财A和恒财B的基金份额净值、恒财A和恒财B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1)基金份额折算方案须最迟于实施日前2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折算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应在2日内在指定媒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满足恒财A份额持有人的稳健收益及流动性需求,同时满足恒财B份额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收益的需求。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银行定期存款、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开放期前二十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开放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但在开放日、开放期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久期和流动性管理作为债券投资的核心,在动态避险的基础上,追求适度收益。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二、纯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纯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主要基于华富宏观利率检测体系的观测指标和结果,通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管理、类属资产选择实施组合战略管理,同时利用个券选择、跨市场套利、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战术性策略提升组合的收益率水平。

 1、华富宏观利率监测体系

 华富宏观利率监测体系主要是通过对影响债券市场收益率变化的诸多因素进行跟踪,逐一评价各相应指标的影响程度并据此判断未来市场利率的趋势及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具体执行中将结合定性的预测和定量的因子分析法、时间序列回归等诸多统计手段来增强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战略管理

 组合战略管理是在华富宏观利率检测体系对基础利率、债券收益率变化趋势及收益率曲线变化对固定收益组合实施久期控制、期限结构管理、类属资产选择,以实现组合主要收益的稳定。

 久期控制:根据华富宏观利率检测体系对利率水平的预期对组合的久期进行积极的管理,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包括买入浮动利率债券),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期限结构管理:通过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即不同期限的债券品种受到利率变化影响不一样大)的预期,选择相应的投资策略如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的不同期限债券的组合形式,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类属资产选择:通过提高相对收益率较高类属、降低相对收益率较低的类属以取得较高的总回报。由于信用差异、流动性差异、税收差异等诸多因素导致固定收益品种中同一期限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收益率之间价差在不同的时点价差出现波动。通过把握经济周期变化、不同投资主体投资需求变化等,分析不同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相对收益率价差的变化趋势,选择相对低估、收益率相对较高的类属资产进行配置,择机减持相对高估、收益率相对较低的类属资产。

 3、组合战术性策略

 本基金纯固定收益组合在战略管理基础上,利用个券选择、跨市场套利、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战术性策略提升组合的收益率水平。

 个券选择:由于各发债主体信用等级,发行规模、担保人等因素导致同一类属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存在差异,本基金在符合组合战略管理的条件下,综合考虑流动性、信用风险、收益率水平等因素后优先选择综合价值低估的品种。

 跨市场套利: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被分割为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不同市场投资主体差异化、市场资金面的供求关系导致现券、回购等相同或相近的交易中存在显著的套利,本基金将充分利用市场的套利机会,积极进行跨市场回购套利、跨市场债券套利等。

 骑乘策略:主要是利用收益率曲线陡峭特征,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持有一段时间后获得因期限缩短而导致的收益下滑进而带来的资本利得。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在不同时期不同期限表现出来的陡峭程度不一,为本基金实施骑乘策略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

 息差策略:息差策略是通过正回购融资放大交易策略,其主要目标是获得票息大于回购成本而产生的收益。一般而言市场回购利率普遍低于中长期债券的收益率,为息差交易提供了机会,不过由于可能导致的资本利差损失,因此本基金将根据对市场回购利率走势的判断,适当地选择杠杆比率,谨慎地实施息差策略,提高投资组合的收益水平。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转债)同时具有债券与权益类证券的双重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本基金将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分析,重点结合公司投资价值、可转换债券条款、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溢价水平、债券价值溢价水平选择债性股性相对均衡的转债品种,获得一定超额回报。

 一级市场申购:结合转债公司基本面、转债上市定价、中签率、市场环境、资金成本等因素综合制定申购策略。

 套利交易:在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由于市场的非完全有效性、转债转股次日方能卖出、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导致转债出现折价交易的时机,本基金将充分利用套利机会选择合适的交易策略实施无风险套利。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两个特点要求在具体的投资过程中,应采取更为谨慎的投资策略。

 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信用基本面,并综合考虑信用风险、久期、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确定最终的投资决策。作为开放式基金,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该类债券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对于有一定信用风险隐患的个券,基于流动性风险的考虑,本基金将及时减仓或卖出。

 三、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5)上市公司基本面、成长前景和信用评级;

 (6)债券、股票等不同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规范的投资管理流程和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贯彻于投资研究、投资决策、组合构建、交易执行、风险管理及绩效评估的全过程。

 (1)投资研究

 研究部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在借鉴外部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开发并维护有效的数量化模型及策略模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支持平台。

 (2)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整体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基金经理在整体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案的指导下,依据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等规定,结合资产配置模型以及研究部工作成果,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组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在权限范围内,评估证券的投资价值,

 选择证券构建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进行日常管理。

 (4)交易执行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投资组合方案,向集中交易部下达交易指令;集中交易部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及时反馈交易情况。

 (5)风险分析及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小组是公司投资风险管理策略的具体执行机构,对投资运作中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及时检测与评估,并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评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债指数

 中证全债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债券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跨市场债券指数。该指数的样本由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企业债券组成,中证指数公司每日计算并发布中证全债的收盘指数及相应的债券属性指标,为债券投资人提供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该指数能更为真实地反映债券的实际价值和收益率特征,因此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如果上述指数停止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更能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发布,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偏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其中,基于本基金的分级机制和收益规则,恒财A为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恒财B为中偏高预期风险、中偏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份额。

 第十三部分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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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本基金的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转型为“华富恒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本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基金转型为“华富恒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12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恒财A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恒财B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在通常情况下,恒财A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恒财A资产净值的0.1%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 为恒财A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恒财A前一日资产净值

 恒财A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本基金转型为“华富恒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原恒财A转为转型后基金的C类份额,并适用C类份额费率结构及收费方式,即转型后的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在通常情况下,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资产净值的0.3%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 为C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份额前一日资产净值

 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十六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华富恒财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14年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更新和截止日期等内容。

 2、在“一、绪言”部分,更新了《运作办法》的内容。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基金经理、投资决策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等进行了更新,删去基金托管人的禁止行为部分。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

 6、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新增了恒财A第二个开放申购赎回日。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新增“十二、基金的业绩”一章,增加了基金最近一期的业绩说明。

 9、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本期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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