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在直销或代销机构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直销或代销机构提交的申请,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受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直销或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申请方式

 a、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的规定。

 b、已开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直销或代销机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的规定。

 3)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4)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直销或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的规定,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直销或代销机构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5)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a、投资者应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直销或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b、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c、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6)交易确认

 定期定额投资申购份额的计算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a、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相关规定;

 b、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直销或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相关规定;

 c、“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直销或代销机构相关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5年4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景顺长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5年6月18日起新增委托中国民生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和基金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国民生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2)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3)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81,C类000182);

 (4)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5)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52,C类000253);

 (6)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7)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B级));

 (8)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9)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10)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11)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

 (12)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13)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14)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15)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董云巍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二、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民生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民生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B级(基金代码: 000381)、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民生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国民生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国民生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本公司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6);

 (11)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本次新增开通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2)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3)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81,C类000182);

 (4)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5)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52,C类:000253);

 (6)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7)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80 (A级)/000381(B级));

 (8)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9)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10)景顺长城优势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11)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12)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13)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14)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自2015年6月18日起在中国民生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国民生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