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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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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保本周期到期转型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安排,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鉴于本基金将于2015年6月23日保本周期到期并实施到期转型(转型为非保本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50号文核准募集。《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三年,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基金合同生效日(即2012年6月20日)开始保本周期,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对应日(2015年6月20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即2015年6月23日为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

 2、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选择方式

 在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内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30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15:00),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以下选择:

 (1)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2)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

 (3)将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在到期操作期间,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相关费用安排

 (1)对于在本基金募集期认购本基金份额并持有到期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做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符合保本条件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操作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中的赎回费部分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2)对于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若选择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已开通转换的基金,则需支付相应的转换费用;若选择持有转型后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无需支付交易费用。若选择赎回本基金,赎回费按照《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赎回费率结构规定收取,具体费率如下:

 ■

 (3)对于选择持有转型后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1)自2015年7月1日起,“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转型后的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

 4、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即2015年6月23日至2015年6月30日),不开放本基金的申购、转换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2015年7月1日)起,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重新开放办理。

 (4)自2015年7月1日(含)起6个月内为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投资转型期结束,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公告仅对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到期期间选择、费用安排及相关业务操作时间点进行提示性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具体业务规则,可参见本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中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运作后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查阅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021-384297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东土科技”(证券代码:300353)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5年6月16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米基金”)协商一致,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数米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6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数米基金(包括数米基金淘宝店)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数米基金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数米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数米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数米基金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数米基金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数米基金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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