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12日、6月15日、6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