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3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在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议案表决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陈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陈平女士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决定聘任李玲波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新一任财务总监,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陈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玲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6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陈平,中国国籍,女,汉族,现年34岁,2003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厦门东方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经营内控部高级经理,华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玲波,中国国籍,男,汉族,现年44岁,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系本科毕业,上海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李玲波先生拥有19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方区代理财务总监、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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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兴群先生递交的《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因为工作调整,吴兴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该申请自2015年6月15日起生效。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吴兴群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兴群先生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经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陈平女士为公司新一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陈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陈平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陈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陈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
邮政编码:362251
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号码:0595-85337766
电子邮箱:zqb@septwolves.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6日
附:陈平女士简历
陈平,中国国籍,女,汉族,现年34岁,2003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拥有法律职业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厦门东方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法务专员、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经营内控部高级经理,华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37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林云福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林云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该辞职申请自2015年6月15日起生效。辞职之后,林云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林云福先生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玲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6日
附:李玲波先生简历
李玲波,中国国籍,男,汉族,现年44岁,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系本科毕业,上海财经大学MBA,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李玲波先生拥有19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方区代理财务总监、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北京乐语世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