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5年6月15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刘素霞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减持情况如下: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权激励增发新股,导致刘素霞女士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8.03%下降至6.7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系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刘素霞女士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刘素霞女士股份锁定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其股份锁定的承诺。

 4、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5年6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刘素霞女士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