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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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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7 证券简称:浙大网新 公告编号:2015-047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询证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5年6月11日、6月12日、6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1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随后于2015年3月4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继续停牌。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目前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正在按程序进行,如有进展公司将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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