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3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6月5 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截至 2015 年3 月31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7,292.81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置换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和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证券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15-31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5年6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5-32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2.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1,847,133股,每股发行价格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20元,扣除发行费用20,4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979,599,976.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87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15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7,292.81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为7,292.8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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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4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办理完毕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手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939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292.81万元。本次公司决定运用募集资金中的7,292.8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与预案的内容一致。
三、相关方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29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92.8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注册会计师的鉴证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9392号《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长城信息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职国际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939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长城信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