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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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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33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5 年5 月 6 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共赢1 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股东大宗交易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6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孟凡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购买均价26.7元/股,购买数量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30%,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3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减持股份的书面通知——由于个人财务安排及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孟凡博先生于2015年6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30%;由于自身资金需要,王凯先生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90%;由于自身资金需要,王莉萍女士于2015年6月3日至2015年6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5 %;由于自身资金需要,王淩女士于2015年6 月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55.6万股(不含前期已披露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1.359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5年6月15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5年6月15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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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5年 6月1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5年 6月12日后。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5年6月3 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5年6 月11日后。

 ■

 注: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指2015年6月2日前,“本次减持后”指2015年6月 2日后。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其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和王丽丽女士系夫妻关系,孟凡博先生系孟庆南先生和王丽丽女士之子,王凯先生系王丽丽女士之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均系王丽丽女士之妹。本次减持后,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的股东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已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承诺自2015年5月26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1、孟凡博先生、王凯先生、王莉萍女士、王淩女士出具的《减持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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