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9月17日、2014年1月7日、2014年3月14日、2015年1月16日、2015年3月16日及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分别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共2749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3月15日、2015年1月17日、2015年3月17日及2015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15年6月15日,本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述案件中4件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13)穗中法金民初字第54-55、846、1023号),判决结果如下:
一、驳回上述4名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各原告负担。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5日